关于公共采购的新规定
2025年9月28日,中国立法机关发布了一份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生效。该通知涉及外国……
2025年9月28日,中国立法机关发布了一份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生效。该通知涉及外国……
中国立法机构近期确立了全国范围内的商业纠纷调解框架。国务院于2025年12月31日颁布的《条例》涵盖了贸易、投资、金融、交通运输、房地产、工程建设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纠纷,但排除了婚姻家庭、继承、监护、劳动人事及消费者权益等必须……
2026年4月20日,约翰·利贝斯金德应丹尼尔·克劳斯教授之邀,在纳沙泰尔大学(UNINE)法学院创新硕士项目框架下,就中国创新法律制度发表了一场讲座。约翰概述了中国在私法、行政法、公法等领域规范创新与技术的法律框架……
约翰·利贝斯金德于2026年3月23日至27日出席了PAW会议,期间他会见了中国两大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和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以及中欧仲裁员协会(EEAC)。
2026年3月11日,约翰·利贝斯金德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担任了“2026上海模拟仲裁赛”的仲裁员。上海模拟仲裁赛是继维也纳之后规模第二大的预选赛,其规模仅次于每年在香港举行的威廉·C·维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法庭决赛。
2026年3月10日,约翰·利贝斯金德在上海会见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协会(SHIAC),共同探讨该协会的发展事宜。
2026年3月2日,约翰·利贝斯金德在北京会见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双方就该委员会的发展进行了讨论。
瑞士法律出版社Staempfli即将出版约翰·利伯金德所著《中国商法》,该书是对中国新商法体系的权威评注。本书聚焦近年来中国商法的重要发展,主要面向外国投资者,同时也为协助他们的中国律师提供支持,通过……
自2022年起,约翰·利贝斯金德一直在瑞士纳沙泰尔(HE-Arc)的西瑞士应用科学与艺术大学(HES-SO)“欧亚商业”专业工商管理理学硕士(MSc BA)课程中讲授中国商法。
约翰·利伯斯金德代表一群被石油巨头雇主解雇的工人,因他们拒绝接受合同修改条款。尽管雇主注册于瑞士,但其中一名员工的工作地点在中国。该公司为满足后者的要求,依据中国法律签订了虚假合同,同时……
Swisslegal Rouiller Avocats Corp. 的创始合伙人尼古拉斯·鲁耶(Nicolas Rouiller)于2025年通过瑞士知名法律出版社Staempfli出版了《国际商法》。《国际商法》一书从国际法的视角,介绍了商业领域的法律工具及法律环境。因此,在瑞士投资的中国投资者可以从中受益……
约翰·利伯金德协助一家中东制药集团处理了一起仲裁案件,该案件源于其与外国开发商的新药研发合同被撤销。尽管仲裁庭裁定委托方存在过错,但基于约翰的……
应日内瓦某银行要求,约翰·利伯斯金及其团队对一家中国集团借款人进行了声誉与风险尽职调查。该银行作为银团成员参与了一笔数百万美元贷款项目,团队据此就银行的责任范围提供了专业建议。尽职调查发现目标借款人曾多次被处以罚款……
约翰·利伯金德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政法学院(SHUPL)就"仲裁中的异议:理论与实践"主题进行讲座。
应日内瓦某银行要求,约翰·利伯金德及其团队对一家中国集团借款人进行了法律尽职调查。该银行作为银团贷款方之一,委托团队就其贷款责任范围提供法律意见。尽职调查涵盖公司背景、经济受益人、文件及法律合规性等多个维度……
Swisslegal Rouiller Avocats Corp. 的创始合伙人尼古拉斯·鲁耶尔(Nicolas Rouiller)于2024年通过瑞士知名法律出版社Staempfli出版了《公司法》(Droit des sociétés)。该书是对瑞士公司法的一部全面评注。因此,在瑞士投资的中国投资者既能受益于约翰·利贝斯金德(John Liebeskind)在中国法律实务方面的经验,又能借助Swisslegal的专业知识……
约翰·利伯金德于2024年4月18日在瑞士商会北京分会就中瑞视角下的资产冻结问题发表演讲。
约翰·利伯斯金曾为一起涉嫌科学间谍案的举报人提供咨询,该案涉及为被怀疑间谍的国家谋取利益的行为。他协助举报人直至被监视国家的最高层。916122
约翰·利伯斯金在上海法院针对一名恶意债务人成功申请了资产冻结令,最终实现了冻结资产的汇回。该债务人曾委托其债权人作为代理人出售上海某公寓,双方签订的佣金协议赋予债权人支付……
约翰·利伯金协助环球律师事务所,就某中国大型汽车制造商与外资但由中方控股的合资企业伙伴之间的仲裁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及代理服务。该合资企业伙伴以违反受瑞士法律管辖的合资合同为由提起仲裁。争议涉及若干瑞士合同法概念与中国法律概念存在差异的问题……
Swisslegal Rouiller Avocats Corp. 的创始合伙人尼古拉·鲁耶尔(Nicolas Rouiller)于2022年通过瑞士知名法律出版社Staempfli出版了《瑞士股份有限公司》(La société anonyme suisse)。 《瑞士股份有限公司》是一部关于瑞士公司法(即股份公司法)的综合性评注,涵盖了商业法、会计法、责任法、并购法、证券交易法及税法等领域。中国投资者在……
约翰·利伯金德律师事务所与环球律师事务所为一家瑞士检验认证公司收购三家中国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与协助。双方开展了尽职调查,就法律架构向客户提出建议,并起草了相关合同文件。
约翰·利伯金德就中国外汇管制对华裔客户存款的适用范围,以及该行针对华裔客户履行"了解你的客户"(KYC)义务的具体要求,向一家日内瓦银行提供了法律建议。
约翰·利伯斯金就某瑞士银行销售通用条款的中文起草与翻译事宜提供咨询,并确保其符合中国银行法及相关法规。
中国维持严格的外汇管制,近期更加强化了打击资本外逃的力度。这并非理论问题,据称涉及数万亿元人民币,占中国外汇储备的两位数百分比。在瑞士,《审慎法》第47条禁止银行向……
约翰·利伯金德就某瑞士大型零售商在中国遭遇前雇员销售假冒洗发水一事提供法律咨询。该客户此前未在中国进行充分的商标注册及相关许可保护。约翰成功制止了制假者,并建立了相应的保护机制。
《大中华区专利法》是一部由25位作者合著的专著,其中约半数为中国籍作者。亚洲合著者包括高校教师、司法人员、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官员及专利代理人。西方合著者主要来自德国,他们同样担任上述职务或从事法律工作……
约翰·利伯斯金德代表一家大型瑞士非政府组织,该组织被中国外派人员服务公司(FESCO)派遣的中国雇员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其法律地位,该非政府组织无法直接雇佣工人,必须通过FESCO进行雇佣。这场纠纷凸显了这种复杂三方关系带来的挑战。
约翰·利伯金德协助一家瑞士钟表集团在中国获取了高仿三A级假表的证据,并通过中国B2C平台的内部投诉渠道成功叫停了这些假表的销售。
约翰·利伯斯金于2014年4月14日出席洛桑大学(UNIL)举办的半日研讨会,就中国法律环境主题发表演讲。
约翰·利伯斯金德为一家在中国设立的瑞士公司提供裁员咨询。为规避中国法律规定的大规模裁员法定程序,约翰建议客户根据其为每位员工单独计算的离职补偿方案,与员工逐一达成和解协议。
使用临时工的代表处比直接雇佣更具挑战性且负担更重,因为中介机构在实际操作中会在安排好工人后卸除所有责任。法律改革尚未厘清这种状况,这意味着投资者或许该考虑转向外商独资企业(WFOE)了。
约翰·利伯斯金就一家大型瑞士银行在新加坡向中国境外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是否合规的问题提供了咨询。
约翰·利伯金德就中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计划的法律框架,为一家大型瑞士银行的香港分行提供咨询。
约翰·利伯金德就国际体操联合会(FIG)违反其程序规则作出的纪律处分措施,以及向体育仲裁法庭(CAS)提起的相关裁决上诉事宜,向中国体操协会(CGA)提供了咨询意见。
约翰·利伯金德代表一家在华生产换能器的日内瓦公司,起诉其前雇员仿制产品并向原雇主客户销售的行为。约翰向中国当局提交投诉后,成功制止了该制假者。
尽管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但只要遵循"预防胜于治疗"这一基本普世原则,与中国相关的争议解决与世界其他地区并无本质区别。本文关于中国争议解决的讨论面向在中国经营或与中国方开展业务的企业家,而非法律从业者。此外……
2004年,瑞士在全球商品进口国中排名第16位,出口国中排名第21位;在全球服务进口国中排名第10位,出口国中排名第18位¹——对于一个不足七百五十万人口的国家而言,这是相当惊人的数字。 与此同时,该国在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量方面位列第15位,但在……
在本文第一部分,我探讨了瑞士出口商和投资者在进口国或东道国遭遇贸易受阻或投资受损时,可采取的促进措施、申诉途径及权益保障机制。本文将聚焦瑞士国际贸易法律框架的另一半内容——分析瑞士出口商和投资者为维护自身利益可诉诸的法律救济途径。
随着过去二十年并购活动的日益频繁,意向书——这种在多数企业收购前签署的文件——已成为普遍采用的工具,甚至常被视为任何并购交易不可或缺的条件。然而,这种制度至今仍被人们视为……
约翰·利伯金德就中国国有航空集团公司因发现外国供应商隐瞒其履行能力不足而欺骗中方,致使中方解除销售合同一事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其客户处理后续仲裁事宜。
2000年,瑞士签署了其第100个双边投资协定(BIT),所有协定均包含争端解决条款……由此,瑞士的双边投资协定网络成为全球第二大双边投资协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