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8日,中国立法机关发布了一份新的《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该通知改变了公共采购中“国产产品”的定义,因此对向中国出口的外国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新规应会受到外国投标人的欢迎,因为其重申了禁止采用歧视性招标条款,例如根据注册地、所有制类型或投资者国籍限制品牌。不过,新规也规定,符合“国产产品”标准的产品可在政府采购中享有平等参与权,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评估中为符合条件的本土产品引入了20%的价格优惠。 批评者担心,这一新规定可能会给外国出口商带来结构性劣势,迫使他们除非在中国实现本地化生产,否则必须将价格下调20%。该规定的实施将在过渡期内明确相关规则,过渡期预计将从未来五年内开始,持续三至五年。 尽管有人对该规定是否符合世贸组织规则表示担忧,但该规定并不违反中国对世贸组织的承诺。因为中国虽已是世贸组织成员,但其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该协定独立于世贸组织成员资格)的申请已被五次驳回;自2019年以来,其第六次申请一直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 因此,新规既可被理解为一种激励措施,旨在为加入《政府采购协定》铺平道路,也可被理解为一种激励措施,旨在促进在中国本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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