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争议解决 发布于 2006年11月24日 / 更新于2026年1月21日 作者: 约翰·利伯斯金 尽管存在明显的地域特性,但只要遵循"预防胜于治疗"这一基本普世原则,涉及中国的争议解决与世界其他地区并无本质差异。本文针对在中国经营或与中国方开展业务的企业家(而非律师)探讨相关争议解决机制,除概述性介绍外,还将提供基础性实用建议。 我们拟从三大路径与三个阶段探讨中国相关争议解决机制。三大路径即传统争议解决方式:诉讼、仲裁及替代性争议解决(ADR);三个阶段则涵盖争议发生前、发生中及发生后。 中国争议解决下载